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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申请人:
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深圳市2023年度个人消费者淘汰“国Ⅳ”及以下普通小汽车并购置新能源小汽车补贴申报的通知》要求,经项目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我局已对2023年度个人消费者淘汰“国Ⅳ”及以下普通小汽车并购置新能源小汽车补贴(第一至四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予以资助。
对于因申报资料欠缺、信息填报有误等原因未通过补贴申请审核的,我局已多次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反馈审核结果,并告知申请人补充提交相关材料。经核查,目前仍有部分申请人未及时补充提交相关材料,请相关申请人于2024年8月31日18:00前按要求将相关申报材料发送至liaogl@gxj.sz.gov.cn邮箱。逾期未提交的,将视为申请人放弃该项补贴申领资格。
特此通告。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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