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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购置补贴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请我区新能源汽车企业(包括注册地在深圳市南山区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注册地不在深圳市的,应当由其在我区设立或委托的销售企业向我局提交申请)认真研读此次申报通知。对于自评为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请对照通知中的《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购置补贴资金清算申报指南》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前将申请材料(需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光盘两份,其中,涉及盖章的材料须提供盖章后的扫描PDF版,涉及汇总表、明细表的材料须同时提供Excel版)提交至我局。
请各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我局,逾期未报或报送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将延期清算。
申请材料受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南山区政府大楼A座819。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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