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各相关单位、广大消费者:
为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市场潜力,帮助市民购新车、买好车,现举行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第三轮)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2024年9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
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对符合参与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开展购车摇号抽奖活动。其中:特等奖50个,每个3万元;一等奖500个,每个1.5万元;二等奖1000个,每个5000元;三等奖3000个,每个2000元。
1.本轮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新车(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含营运车和特种车)的个人消费者。
2.个人消费者购买发票(含税价)10万元(含)以上的小汽车新车可参与活动。其中:参与特等奖摇号抽奖仅限于购买发票(含税价)30万元(含)以上小汽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
3.新购车辆购车发票开具时间为2024年9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
4.消费者需提交材料包括合同、发票、行驶证、身份证、银行卡、预审证明,且消费者必须是提交申请的所有材料中显示的车辆购买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5.该活动与深圳市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等补贴项目不可重复申请。
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详细的活动流程及材料要求请关注后续发布的实施细则。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
2024年8月30日
[ 返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