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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深龙科规〔2024〕1号)规定,我局现统一开放受理15个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规受理项目13个
1.国家、省、市创新平台配套扶持
2.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检测实验室扶持
3.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
4.技术标准制定扶持
5.创新创业赛事获奖扶持
6.科技贷款利息扶持
7.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扶持
8.科技保险保费扶持
9.技术转移机构扶持
10.知识产权服务运营扶持
11.知识产权维权配套扶持
12.高校院所建设科研机构扶持
13.企业与高校院所合建研发机构扶持
(二)“免申即享”项目2个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
2.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扶持
“免申即享”项目无需企业申报,我局分批审核后将对外公示,请关注我局官网公示信息。
项目申报指南请访问以下链接获取。受理时间选“当前可申报的项目”,业务部门选“科技创新局”。
2024年9月2日开始受理。具体的网上受理期、书面材料受理期,已在各项目申报指南中列明。
各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一)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并注册账号,然后在首页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产业资助”,在科技创新局——当前可申报项目中选择拟申报的项目,点击进入申报。
企业在申报平台完成填报后,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审核过程中需要修改的,请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收到审核通过短信通知后,登录平台下载系统自动生成带水印的申报书(只有通过审核的申报书才带有水印)。请申报单位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书,按顺序胶装成册,封面加盖公章,盖骑缝章,书脊处印项目名称及企业名称,准备一式一份。
(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进入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相应的项目申报页面在线办理申请,上传并提交带水印的申报书,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三)书面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请申报单位在收到广东政务服务网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请务必留意平台系统状态。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
(二)申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指南,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线上申请及纸质材料。
(三)申报期结束后,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后续工作,拟资助的单位名单将在我局网站上公示。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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