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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智能体育典型案例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4〕330号),推进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事业智能化升级,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智能体育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充分发挥智能硬件、人工智能大模型、虚拟现实(VR)、脑机接口、5G通信等信息技术的赋能带动作用,围绕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设施等重点领域,征集并遴选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可推广的智能体育典型产品和设施设备。
(一)全民健身领域
1.智能运动可穿戴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智能运动手表、智能运动手环、智能运动服饰、智能运动鞋、智能骑行装备、智能滑雪鞋、智能溜冰鞋等可穿戴设备,支撑生命体征监测、运动识别、运动指导、运动统计等应用场景。
2.智能健身器材。包括但不限于智能跑步机、动感单车、智能划船机、智能椭圆机、力量训练器械、智能蹦床、智能体测设备、智能跳绳、智能哑铃等健身器材,支撑运动监测、动作捕捉、科学运动指导等应用场景。
3.虚拟现实运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虚拟现实健身游戏机、虚拟现实训练比赛系统、虚拟现实运动眼镜、智能健身镜等设备,支撑沉浸式运动健身、虚拟体育赛事、虚拟体育教练等应用场景。
4.运动健身APP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在线运动健身课程、智能模拟体育训练、运动健身游戏、营养健康管理等APP及平台,以及在线运动健身场景等应用解决方案。
(二)竞技体育领域
5.智能体育比赛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面向各类竞技体育项目的智能计时计分设备、智能辅助判罚设备、智能辅助评分设备、智能观赛设备等产品,支撑智能赛事组织、智能赛事转播等应用场景。
6.智能体育训练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面向各类竞技体育项目的智能体能训练设备、智能陪练机器人、智能模拟训练系统等产品,支撑身体机能监控、伤病防治、运动表现评价、技战术分析与指导、训练方案规划等应用场景。
7.智能运动康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面向肌骨疼痛、运动损伤、脊柱调整、术后康复等领域的运动康复设备,可实现运动控制训练、协调功能训练、关节活动度训练等康复测评及训练应用场景。
(三)体育设施领域
8.智能体育场馆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智能体育馆、智能游泳馆、智能健身中心等设施及解决方案,支撑智能赛事组织、智能观赛、智能安防、应急救治等应用场景。
9.智能户外运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智能体育公园、智能步道跑道、智慧社区健身中心等设施及解决方案,支撑智能运动指导、户外体质检测、运动量监测、人员流量监测、应急救治等应用场景。
10.智能冰雪运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冰场、智能滑雪场、智能冰雪运动训练系统、智能冰上运动领滑系统等设施及解决方案,支撑智能冰上运动分析、智能雪上运动分析、冰雪场地应急救治等应用场景。
(四)其他领域
11.智能青少年体育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面向青少年的智能体质健康测试设备、智能运动负荷评估设备、智能体育教学辅助系统、智能操场解决方案等产品,支撑青少年体育的教、学、练、测、评等应用场景。
12.智能老年运动健康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面向老年人进行适老化改造的智能运动可穿戴设备、智能健身器材、运动健身APP及平台、智能运动康复设备等产品,支撑老年人健身锻炼、健康监测、远程监护、跌倒报警等应用场景。
13.智能体医融合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融合人工智能、脑机接口等技术的数字疗法、运动处方、康复疗法等解决方案,支撑重点慢性病防治、青少年脊柱侧弯防治、精神类疾病防治、神经退行性疾病防治、肢体运动障碍康复等应用场景。
14.其他方向。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能体育产品和设施设备。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单位不超过3家。已入选2022年度智能体育典型案例的项目不再参与本次申报。
(二)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要服务全民健康和竞技体育需求,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智能化解决能力,能够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支撑和驱动作用,体现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
2.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典型案例的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或取得相应授权许可,无专利、商标、物权等方面纠纷。
(一)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
(二)各申报单位自2024年9月16日至9月30日登录智能体育案例注册管理系统填报《2024年度智能体育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1),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
(三)我局将会同市体育主管部门初审后择优将案例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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