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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操作指引》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优质企业腾挪安置资助类项目、优质企业用房成本资助类项目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项目
优质企业腾挪安置资助类项目
详见申报网址。
网上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9月18日。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9月19日。
(一)《深圳市龙华区优质企业腾挪安置资助类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本单位社保信息或劳动合同等工作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三项)。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四)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收据及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详见申报网址)。
(五)经企业法人签字且加盖企业公章的搬迁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费用发票或收据及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详见申报网址)。
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一)本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
(二)工业和信息化局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项目申报,一经发现中介代为申报项目,视情况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产业资金黑名单中,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申报网址:在受理期间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请先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后,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四)纸质材料接收地点: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地址为: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大厅)
优质企业用房成本资助类项目
详见申报网址。
网上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9月18日。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9月19日。
(一)《深圳市龙华区优质企业用房成本资助类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本单位社保信息或劳动合同等工作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三项)。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企业法人签字且加盖企业公章的新租赁厂房合同复印件、租赁费用发票或收据及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
(五)原厂房租赁合同、发票或收据及银行流水单等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一)工业和信息化局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项目申报,一经发现中介代为申报项目,视情况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产业资金黑名单中,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相关操作规程已发布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等平台。
(三)申报网址:在受理期间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请先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后,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四)纸质材料接收地点: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地址为: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大厅)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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