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第五届“宝安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深宝工〔2024〕15号),为做好第五届“宝安工匠”认定工作,打造一支技术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现面向辖区企业一线职工开展第五届“宝安工匠”认定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申报。
以《2020年“宝安工匠”(制造业)认定指标体系》作为第五届“宝安工匠”认定标准。
(一)认定行业。电子信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橡胶及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
(二)认定工类。制造业工类:研发设计、工艺工程、生产制造、质量检测、设备管理。
(一)坚持面向一线职工的原则。在一线岗位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的职工,不受性别、学历、户籍等条件的限制;历届“宝安工匠”可参与第五届“宝安大工匠”评选,但历届“宝安大工匠”不得重复参选。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优中选优,严格按照认定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认定,确保认定程序科学规范。
(三)具体申报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2.中国国籍(含港澳台同胞),在宝安区范围内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有特殊贡献的可放宽至60周岁);3.具有技能专长、体现领军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技能人才。
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单位或个人可联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推荐,请于9月12日前填写附件的《推荐人员信息表》发至邮箱,并请同步在“宝安工匠”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8:00)注册后在线填报、上传佐证材料,并通过线上提交3-5分钟的工作视频(*务必提交)。其中,历届“宝安工匠”获得者参评第五届“宝安大工匠”的,申报信息、佐证材料等需体现最新研究成果、专利证书等(至少需提供近两年的成果),不得以原申报材料作为参选依据。
对认定的“宝安工匠”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与鼓励,“宝安大工匠”每人给予20万元人民币的鼓励,“宝安工匠”每人给予10万元人民币的鼓励,鼓励资金按照5:3:2比例,分三年发放。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6日
[ 返回首页 ]
上一篇: 深圳市宝安区企业服务中心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对德(欧)合作咨询项目服务商的通告
下一篇: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工业互联网标杆奖励类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