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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深圳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渔业类)认定与监测管理,推动深圳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参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8〕1号)、《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粤农农规〔2020〕11号)、《深圳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农业字〔2017〕124号,已过期)、《深圳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深乡村振兴规〔2024〕5号),深圳市海洋发展局草拟了《深圳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渔业类)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公示30个自然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7日-10月7日。请于2024年10月7日18:00前将意见书面反馈至深圳市海洋发展局,深圳市海洋发展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1.深圳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渔业类)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渔业类)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海洋发展局
2024年9月6日
相关附件:附件1-2.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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