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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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资助适用期为2022年)》和《深圳市坪山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资助适用期为2022年)》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申请单位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登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通过系统(坪山区政企直通车系统)下载申报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按要求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胶装,须编写目录和页码),一式2份。
(二)提交申请材料时,需携带相关原件备查(包括营业执照、审计报告。发票等)。
(三)本次申报中的免申即享项目无需提交申报材料。
(四)为提高企业服务质量,现邀各申报单位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并在提交以上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
(五)如有申报企业确不方便携带原件至现场,我局将提供上门查验服务。
各申请单位请按照以下要求装订申请材料:
(一)封面
用200g左右白色铜版纸等,模板参照附件“封面模板”(附件2)。
(二)印刷及装订要求
1.采用标准A4纸张规格,双面印刷,有图表的统一用彩色印刷,左边无线胶装。
2.申请材料书脊处需标明项目类别及申请单位,样式参照本文档附件3(需在书脊顶端留空白处)。
3.材料盖骑缝章,一式两份,所有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请将以上申请材料于2024年9月14日、9月18日(9:30-12:00,14:00-17:00)期间提交至以下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25A、B。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受资助企业的满意度调查问卷
2.封面模板
3.书脊模板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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