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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度大鹏新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余额补贴拟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奔康工业园A14栋103室。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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