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深圳市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度项目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9-19 9:44:21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与相关工作安排,我办拟于近期开展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7日18:00

 

  二、申报方式

本次年度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需同时提交纸质资料)。

(一)网上项目申报

登录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已注册用户可凭账号和密码直接登录系统进行申报;新用户请先注册,可参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引》(附件7)。

(二)寄送纸质版资料

各申报主体将纸质版申报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按照有关要求(附件7)准备齐全后,确保在工作时间内寄送至资金办。收件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广场路630号南门,收件人:梁工,联系电话:0755-88219627。

项目申报书请与申报系统填报信息确认完全一致,否则将判定初审不通过;快递需备注“单位简称—文化事业资金25年度项目申报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突出重点、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区域文化中心城市和彰显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现代文明之城建设,积极探索光明打造“高质量高颜值”深圳北部文化高地要求的的新思路、新对策、新举措,突出重点,服务大局,精心策划提升深圳及光明影响力、增强文化软实力的打基础、利长远、谋发展的优质项目,按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多做文化惠民、文化利民、文化便民的实事,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勤俭节约、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深圳市、光明区财政有关规定,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务必实事求是,按照区财政资金管理和《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财务管理实施细则》(附件2)等有关规定,确保所编预算切合实际、计划周详,反复核对无误后方正式提交。

(三)有序申报、严格审核。按照《深圳市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周密做好策划,加强项目的预见性和计划性,严格规范申报。

资金办将在申报期内,按《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指南》(附件1)及《申报工作相关操作指引及注意事项》(附件7)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全的,申报主体在收到通知后5个自然日内按要求重新提交材料;超过申报期未补充提交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申报过程中,如有关于系统操作、项目财务或绩效方面疑问,请扫描附件8二维码咨询,或向资金办咨询。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2.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3.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4.项目申报书

5.授权委托书

6.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承诺书

7.申报工作相关操作指引及注意事项

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

  相关附件:附件1-7.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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