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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我局起草了《深圳市龙华工匠评选培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龙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19日。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馈方式如下: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相关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szlhrlzyj@szlhq.gov.cn,并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深圳市龙华工匠评选培育管理办法修改意见”字样。
附件1:深圳市龙华工匠评选培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深圳市龙华工匠评选培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9月19日
相关附件:附件1-2.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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