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人才卡”申报指南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9-23 16:47:24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2024年7月10日后首次在合作区就业创业的人才。

(二)申请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申请人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四)符合以上条件的外籍和港澳台人员可同等享受相关待遇。

 

  二、申请材料

(一)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人才卡”申领表(附件1)、申请人承诺书及授权书(附件2)。

(二)有效的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需提供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省籍身份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外籍人士需提供本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三)学历学位、技能等级证明:

1.以学历学位申请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属国(境)外学历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文件。

2.以技能等级申请的,提交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就业、创业证明:

1.申请人在合作区就业的,提交与合作区企业(机构)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须于2024年7月10日后在合作区签订),本人自2023年7月起至申请当月止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2.申请人在合作区创业的,提交相关商事主体(须于2024年7月10日后在合作区注册)银行开户许可证、近1年公司银行流水证明材料。

(五)本人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大一寸标准证件照。

(六)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文件。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核验并告知申请人是否材料齐全,材料齐全的进入审核程序,材料不全的,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齐,申请人须于告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材料。

(二)审核。区组织人事局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退回,并告知退回理由;符合申请条件并审核通过的,进入公示环节。

(三)公示。区组织人事局根据审核结果,对“深汕人才卡”拟发放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发放。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区组织人事局依据人员名单发放“深汕人才卡”。

 

  四、申请时间

全年工作日。

 

  五、办理部门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综合服务大厅,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德路与创富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50米城市综合服务厅一楼1-3号综合窗口。

 

  六、相关说明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可申请“深汕人才卡”。

(二)职业技能等级划分,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号)《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修订)》等有关规定。

(三)“深汕人才卡”持卡人可享受文化旅游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公共体育设施服务等(服务信息在官方媒体平台公布)。

(四)“深汕人才卡”于公示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发放。“深汕人才卡”仅限于申请人本人使用。

(五)“深汕人才卡”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续办的,持卡人应在有效期满前申请续办,有效期满未续办的自动失效。

(六)持卡人在合作区工作期间发生工作变动的,需及时将工作变动情况更新至区组织人事局。

(七)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追回因发放补贴或享受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征信平台;对于帮助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知情不报的单位,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1.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人才卡”申领表

2.申请人承诺书及授权书

 

相关附件:附件1-2.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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