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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宝安区医疗卫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宝科规〔2022〕2号),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2024年医疗卫生科研项目立项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和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现对拟立项的292个项目在宝安政府在线、宝安区科技创新局网站进行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请 在公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对异议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大楼 476 室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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