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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18年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分项鼓励园区设立企业服务站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符合《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实施细则》、《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实施细则》鼓励园区设立企业服务站资助项目申请条件的区内园区和国内社会组织。
对经备案审核通过而设立企业服务站,并配备两名以上企业服务专员的产业园区,给予每年 5 万元、不超过三年的资助。
(一) 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的产业园区运营主体。
(二)园区企业服务站经区企业服务中心验收通过。
(三)除日常工作外,园区每年集中开展两场以上服务企业相关活动。
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2月7日
(一)《深圳市龙华区园区企业服务站资助申请书》(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
以上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联系人:詹先生,电话:23336034
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2栋116室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经济促进局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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