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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和扩大我市消费供给,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服务消费需求,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的要求与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市区联动、政企联动,促进深圳消费提质扩容,我局拟面向全市组织开展“2024-2025深圳跨年新春消费季暨服务消费季”活动征集工作,形成重点活动目录,加强活动实施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11月-2025年2月。
组织我市重点品牌、企业、商圈及新开业重点商业项目,结合“以旧换新”“首发经济”“低空经济”“广交会”等消费热点,围绕“双十一”、“双十二”、元旦、春节等节点,聚焦“餐饮住宿消费、家政服务消费、养老托育消费、文化娱乐消费、旅游消费、体育消费、居住服务消费、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商圈消费、汽车消费、国际消费、金融服务、低空经济”等板块开展“2024-2025深圳跨年新春消费季暨服务消费季”系列活动。
各区、各协会、企业及有关单位围绕跨年新春以及各节庆消费热点,采取线上+线下融合方式,在2024年11月-2025年2月组织策划的促消费各项活动,征集方向包括:
(一)全市(全行业)联动的大型促消费活动。请各单位提供市级大型活动策划和执行方案。
(二)重点龙头企业、重点商圈举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活动。请各重点品牌企业和知名线上线下商超、企业提供各类促消费活动方案。
(三)重点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举办各类促销活动。请各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各类促消费活动,提供刷卡优惠补贴、消费券优惠、满减优惠、数字人民币活动等各类主题营销活动方案。
请各单位于10月23日(周三)下班前通过填写《深圳跨年新春消费季暨服务消费季活动征集表》电子表单或发送表格至深圳市商务局流通和消费促进处邮箱等形式报送材料,并附上活动具体方案,市商务局将遴选优秀活动,进行统筹宣传。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2025深圳跨年新春消费季暨服务消费季活动征集表
2.活动征集表二维码
深圳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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