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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就本项目公开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协助开展2024年龙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动态评估专项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协助开展2024年龙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动态评估专项服务项目需求书》
预算金额:不超过17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署委托合同之日起,1年内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3.具有类似项目的成功经验;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资质。
(一)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下载。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所有响文件密封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递交于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615室,响应文件包括一下内容:
1.公开资料(1份)
(1)资质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营范围(信用网页截图);
(3)商业信誉(信用中国网页截图),信誉报告时间需在一个月内;
(4)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近三年类似项目经验);
(5)诚信承诺函、服务承诺函及违约承诺函;
(6)报价文件。
2.非公开资料(5份,需匿名)
(1)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项目安排时间表、投入工作人员人数及资历、工作措施、方法等),请参考项目需求书中的评分要求,详见附件1;
(2)服务承诺函及违约承诺函;
(3)报价文件。
3.完整的归档资料(2份)
(三)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撤标的,请在开标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6日。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2栋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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