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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龙华数字孪生城区建设,打造动静一体的孪生城市数据底座,推动我区全域未来城市场景试点,结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就推动落实我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通知如下:
全面推进“数字龙华、都市核心”战略部署,紧扣“城市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的发展主线,以信息化技术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牵引,以政府数字化服务为重点,全面提升建筑产业绿色化、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塑造建筑行业新业态、新格局,打造动静一体的孪生城市数据底座,推动我区全域未来城市场景试点。
(一)新建(立项、核准备案)项目
1.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期间新建(立项、核准备案)的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区重大项目、重点片区工程项目;
2.2023年1月1日起,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新建(立项、核准备案)项目。
(二)既有重要建筑项目
1.政府投资建设的既有重要公共建筑项目(含办公、教育、医疗、文体等);
2.产权归属于国有企业、央企、政府平台企业、村委统建等的既有重要建筑项目(含产业园区、写字楼、商业、住宅等);
3.社会投资的既有重要建筑项目(如产业园区、写字楼、商业、住宅小区等)。
(一)新建(立项、核准备案)项目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期间,新建(立项、核准备案)的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区重大项目、重点片区工程项目,以及2023年1月1日起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新建(立项、核准备案)项目,在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审批报建环节提交BIM模型,其中BIM模型应满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联合验收基于BIM报建系统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要求,同时导入市、区CIM平台。
(二)既有重要建筑项目
1、请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政府投资建设的办公、教育、医疗、文体等既有公共建筑项目BIM建模情况进行摸底,对于未列入“龙华区既有重要公共建筑BIM逆向建模(第一、二批)清单”的项目(附件1)填报摸底清单(附件3)。我局将综合考虑建筑的功能重要性、安全需求及技术可行性,制定科学合理的三年计划,完成既有公共建筑项目的BIM模型并将接入市、区CIM平台。
2、请各国有企业、央企、股份合作公司等单位,认真梳理辖区内所属产权的既有重要建筑项目(如产业园区、写字楼、商业、住宅等)BIM建模情况,并积极履行社会主体责任,充分利用现有技术资源,制定切实可行的BIM建模计划,确保所属既有建筑项目的BIM模型2026年内完成并将相关模型接入市、区CIM平台。
3、关于社会投资建设的既有重要建筑项目(如产业园区、写字楼、商业、住宅小区等),请相关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梳理既有建筑的BIM建模情况,主动履行社会主体责任,开展所属建筑的BIM建模工作。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采用先进的BIM技术,实现既有建筑的BIM模型全覆盖。确保所属既有重要建筑项目的BIM模型2026年内完成并将相关模型接入市、区CIM平台。
我局将为参与既有重要建筑BIM建模的相关单位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提交的BIM模型满足《深圳市既有重要建筑建模交付技术指引—建筑工程分册(修订稿)》(附件2)要求的基础级以上标准要求。
(一)模型报送。各相关单位应明确自身在BIM建模工作中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共同推动我区BIM技术应用和城乡建设的高质量发展。各相关单位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BIM建模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建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确保BIM模型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技术支持。我局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协助各相关单位优化BIM建模工作,对提交的BIM模型进行审核验收,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既有重要建筑的BIM模型建模及上传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平台对接。我局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指导开展BIM模型向CIM平台导入上传并进行市、区CIM平台落位验证,为城市基础数据的存储、交互使用提供硬件资源和信息安全保障。
(四)技术培训。我局将组织相关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定期组织对BIM建模工作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提升各相关单位BIM技术应用能力。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1.龙华区既有重要公共建筑BIM逆向建模(第一、二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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