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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总部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办法》(深前海规〔2023〕3号)的规定,现对《前海工程创新中心总部项目遴选方案》、《总部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和《前海工程创新中心总部项目竞买资格条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如对该遴选方案、监管协议及竞买资格条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实名制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录浏览查询:
通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人民政府大楼811室
附件:1.前海工程创新中心总部项目遴选方案
2.总部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3.前海工程创新中心总部项目竞买资格条件
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3.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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