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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4〕387号),为做好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面向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发展需求,围绕数字化转型通用工具产品、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数字领航企业实践、数字化供应链生态等4个方向,挖掘一批创新性强、渗透性好、覆盖度高的典型案例,为更多地方和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做强做优实体经济提供路径参考。
(一)申报主体应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申报主体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三)申报主体具备支撑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技术能力和产业影响力,在产品推广、企业转型、供应链生态方面有可量化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一)申报主体根据《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要素条件》(附件1)选择申报方向,填写《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2),并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前完成线上申报。
(二)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杜绝虚构和夸大。
(三)推荐工作遵循企业自愿原则,请各区积极发动辖区企业申报,我市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25个。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遴选并公布入选名单。
(五)企业申报和案例推荐均基于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征集系统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要素条件
2.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申报书
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4日
相关附件:附件1-3下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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