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各区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深汕农渔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我市2024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粤字号”农业品牌创新培优实践点(原“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申报与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粤字号”农业品牌培优创新实践点的申报与复审将按照自主申报、区级初审、市级复审推荐、省级组织评价入库并发布等程序开展。
(一)申报。请各生产经营主体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粤字号”农业品牌培优创新实践点(见附件1),11月22日前完成入库申请网上填报(首次申报的单位自行注册账号)。
(二)复审。原入选2023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的经营主体(名单参见《关于公布2023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名单的通知》见附件2),11月22日前完成复审材料网上提交工作(复审账号为原申报账号)。
(一)请各区11月30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工作,并在申报书(见附件)上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并将推荐汇总表盖章件(见附件2)和品牌培优创新实践点申报书纸质材料盖章件于12月5日前寄送至我局现代农业畜牧业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1118室)。
附件: 1.粤字号”农业品牌创新培优实践点申报条件
2.“粤字号”农业品牌创新培优实践点申报书
3.“粤字号”农业品牌创新培优实践点推荐汇总表
4.各区账号
5.关于公布2023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名单的通知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2024年11月5日
相关附件:附件1-2.zip下载
[ 返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