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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各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光明区区域品牌发展的决策要求,进一步推动光明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激发企业塑造竞争优势,为我区农业、食品行业注入新活力,释放融合发展新势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光明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等相关文件要求,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举办2024年“光明优品”评选推介活动。
建立“光明优品”区域品牌,健全品牌培育保护机制,聚拢一批信誉度高、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光明优品”产品,发挥品牌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形成合力助力光明区农业高质量发展。
申报主体:深圳市光明区生产、加工、销售食用农产品及预包装食品的商事主体。
申报产品:蔬菜、水果、粮食、熟食肉制品、乳制品等食用农产品及预包装食品。
1.申报企业或申报产品应具有光明区元素或光明区背景,满足以下任一情况:
(1)申报企业在深圳市光明区依法登记注册;
(2)申报产品在深圳市光明区生产。
2.申报产品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拥有检疫合格证明(如涉及)、检测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合格证明;
3.申报企业近3年内未发生过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光明优品”的申报和评选工作,培育挖掘我区农业领域不少于5个特色产品成为“光明优品”。
(一)组织动员(2024年11月5日—11月14日)
行业主管部门、技术机构、相关行业协会及商会、园区广泛发起活动倡议,营造活动声势,动员企业参与。
(二)自主申报(2024年11月8日—11月14日)
申报企业在通知规定日期内,自行向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书面申请,填报《“光明优品”申请表》及相关评选材料。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设立申报咨询渠道,解答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资格审核(2024年11月15日—11月21日)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管理科、光明优品工作小组汇总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资格审核,筛选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评产品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四)评审专家抽取(2024年11月19日—11月21日)
从专家库中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年度评审专家组,组长应为农业产业资深从业者,具备丰富的农业产业从业经验,对农业区域品牌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力。
(五)专家评审(2024年11月22日—11月29日)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确定专家组成员作为年度评审委员会。光明优品工作小组制定发放调查问卷,并回收分析调查情况,形成调查评分结果。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依据评价规则(指标),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出具评审意见,评选出不少于5个“光明优品”产品。专家评审的具体流程如下:
1.独立评审
为确保评审的客观、全面和公正性,各评审专家在组长的统一组织下对参评产品申报材料进行独立评审,依照评分细则独立对参评产品的各评审指标打分,再将各指标得分相加得出总分。
2.集体讨论
独立评审环节结束后,采取各评审专家所打分数的平均值形成参评产品的最终得分,并对所有参评产品得分结果进行排名汇总。评审组组长组织评审专家,就独立评审阶段所形成的参评结果进行集体审议与讨论。在审议过程中,各位专家可就排名结果发表意见,若有异议,需针对具体产品提出不应获评“光明优品”的合理理由,由专家组集体表决是否采纳。
3.提出评审意见
根据评审专家独立评审打分结果及集体讨论后的统一意见,评选出不少于5个参评产品,形成专家最终评审意见材料,由评审专家逐一签名后提交至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结果确认(2024年11月30日—12月5日)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前期评审结果进行最终确认,确保获评产品能够符合“光明优品”的评选标准与理念。
(七)结果发布与授予证书(2024年12月6日—12月13日)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审定获评名单,公示获评清单,并为获评产品颁授证书。
各申报企业请于2024年11月14日之前按材料清单要求打包报送申报材料至指定邮箱huangchaolin@sist.org.cn。材料清单如下:
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扫描件;
2.产品图片。图片保证清晰度(800X800dpi),商品图片格式为JPG、PNG;
3.“光明优品”产品申报表,及相应佐证材料;
4.“光明优品”申报承诺书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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