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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15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要求,现对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及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基本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罗湖区人力资源局2号楼306)。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们将对反映人信息及其反映的情况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核实确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将取消发放资格。
附件:1.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公示名单
2.吸纳脱贫人口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公示名单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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