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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深圳市龙华区高层次人才综合保障实施办法》(深龙华人〔2020〕3号)、《深圳市龙华区技能人才扶持办法(试行)》(深龙华人〔2020〕1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龙华区2024年第四批高层次人才住房安居保障资金拟发放人员名册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周六、周日及公众假日除外)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108A办公室。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的,取消该申请人住房安居保障资金发放资格。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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