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上规发展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东发改〔2023〕176号)及《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第九条等文件精神,现拨付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商贸企业纳统项目)共1.5万元(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商贸企业纳统项目)审核表.pdf
[ 返回首页 ]
上一篇: 关于第三批东莞市中小企业(纺织服装鞋帽、食品饮料行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项目 资助企业名单的公示
下一篇: 关于2024年第一批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