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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东商务〔2024〕2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24年第五届中国创新食品大会暨粤港澳大湾区食品博览会等6个市内重点展会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3楼对外贸易科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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