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12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入库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11-20 9:54:01

辖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已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向统计部门提交有关统计入库资料和定期填报统计报表。我局现开展2024年12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统标准

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主体工程开工建设(采购设备到位交付)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申报资料

根据不同项目类型(主要分为房地产项目、建筑工程类项目、设备购置类项目)提供相应申报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时限要求

建设单位于12月8日前将所需申报资料提供我局。

 

  四、其他事项

项目通过入库审批后,建设单位按规定填报统计报表,具体填报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盐田区统计局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有关要求及纳统范围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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