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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深圳市高新技术园区发展专项计划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2〕3号)规定有关规定,经公开申报、专项审计、政府决策等程序,坪山园区2023年度科技企业培育项目(第二批)市级资助资金已由市财政转移支付下达我区,共计项目54个,资助资金1570万元。现将本次市级资助资金拨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将材料于2024年11月21日(9:30-11:30,14:00-17:00),提交至以下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25A。
本次收取拨款材料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11月19日
相关附件:附件1-6.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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