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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深圳市于2021年4月制定了《深圳市优质产业空间供给试点改革方案》(深府函[2021]43号),提出政府主导、国企实施,按照“低成本开发+高质量建设+准成本提供”优质产业空间供给模式,通过“总成本+微利”的方式,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分割销售,实现优质产业空间供给与优质成长型企业需求的精准匹配。深圳宝龙专精特新产业园项目作为首批产业空间试点项目用地之一,为企业提供标准厂房为主导、定制厂房为特色的高标准制造业空间。
为进一步满足优质企业落地龙岗的需求,现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向各企业公开征集拟购置产业空间的意向,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深圳宝龙专精特新产业园试点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地处南同大道与宝龙三路交汇处,包括03-21-03、05-03-01、03-21-04、03-22-04、05-04-01地块五个地块,占地103707.87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88404.32平方米(工业用地约83711.32平方米,商业用地约4693平方米),交通设施用地15303.55平方米,交通设施用地为公共通道用途(允许地上地下连通,不含道路)。该宗地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400439平方米,其中厂房341624平方米,宿舍29631平方米,酒店22454平方米,商业2330平方米,食堂2000平方米,公配设施2400平方米。首期厂房和二期厂房分别于2023年12月、2024年8月建成完工,配套宿舍预计2024年12月建成完工。
入选企业范围包括:深圳市内外符合先进制造业要求的优质成长型企业、上市及拟上市企业,以及为上述单位提供服务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机构)。为打造专业化先进制造业园区,优先引进IT产业、BT产业和低碳产业内的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能源、生物医药、超高清视频显示、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内的企业;为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定位,引进属于深圳市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8大未来产业集群的企业。具体要求如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优质成长型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经政府部门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制造业企业、深圳市“链长制”重点产业链重点企业名单企业,及上述企业控股母公司或子公司;②近一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制造业企业。
2.上市企业:挂牌上市的制造业企业或其参股比例不低于20%(含本数)的子公司。
3.拟上市企业:公司有明确的上市计划且会计师、律师、券商等中介机构已确定并签署辅导协议的拟上市制造业企业。
4.龙岗区内由于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改造项目需要安置的企业。
5.龙岗区政府认定对解决“卡脖子”关键技术或进口替代意义重大的企业。
6.为上述单位提供服务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机构)。
企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一律不予通过。
2024年 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5日,后续意向申购企业可登录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建立的产业用房需求库申报深圳宝龙专精特新产业园项目,企业的入选条件及遴选流程按照本次公告相关要求执行。
请登录龙岗政府在线\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公告详细阅读《深圳宝龙专精特新产业园基本情况及申请指南》(附件)。
请有购买厂房需求的企业填写《深圳宝龙专精特新产业园产业用房需求报名申请表》(附在《深圳宝龙专精特新产业园基本情况及申请指南》内),填写后发送至邮箱:lgcykjbzk@lg.gov.cn。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将对申报企业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企业需准备详细材料,进入评审阶段。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10楼1056室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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