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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关于协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创新高地的十六条措施》规定,已完成2024年度申报受理工作。
经审核,拟对符合2024年度知识产权十六条资金资助条件的企业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障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2418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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