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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2019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依托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二)广东省、深圳市认定的创新平台。
(三)获得上级立项扶持2年内提出申请,项目正常开展。如上级分批次拨付扶持,可在每笔资金到账后1年内提出配套申请。
二、资助标准
获得广东省、深圳市创新平台扶持的,给予上级扶持金额50%、最高500万元配套扶持。
三、申报时间
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27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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