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2019年科技金融扶持(科技型企业)项目的申报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19-09-05 17:45:3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2019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助飞贷”要求获得贷款的科技型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不含)以上、2亿元以下。“创业贷”要求获得贷款的科技型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
(三)所获贷款为纯信用贷款,且资金须用于研发投入、原材料购买、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生产经营等企业经营活动。
(四)该笔贷款已正常完成还本付息。 (五)在贷款还清一年内提出申请,如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可分年度申请扶持。

二、资助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以下扶持:

  1. 符合“助飞贷”的科技型企业,正常还本付息后,给予利息扶持及担保扶持。

(1)按企业每月贷款本金余额计算,给予年化3%的利息扶持。

(2)给予企业贷款过程中发生的担保费用50%、最高贷款总额1.5%的担保扶持。

(3)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助飞贷”贷款利息扶持和担保扶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1. 符合“创业贷”的科技型企业,正常还本付息后,给予利息扶持及担保扶持。

(1)对于上年度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企业每月贷款本金余额计算,给予年化4%的利息扶持;对于上年度收入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企业每月贷款本金余额计算,给予年化3.5%的利息扶持。

(2)给予企业贷款过程中发生的担保费用50%、最高贷款总额1.5%的担保扶持。

(3)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创业贷”贷款利息扶持和担保扶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1. 通过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助飞贷”、“创业贷”纯信用贷款担保业务的社会商业担保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经考核通过的,最高分别给予其每年担保并发放信用贷款额的3%、4%风险奖励。
  2. 通过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对“创业贷”增信担保机构实施风险代偿,单笔风险代偿比例为50%,风险代偿总额不超过担保机构每年担保总额的10%。政府风险代偿金额不超过代偿金额总和50%或每年度担保总额10%的两者最小值。

三、申报时间

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27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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