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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2019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获奖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企业正常运营,项目正常开展。
二、资助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以下激励。
1. 获得国家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激励。
2. 获得省、市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激励。
3. 获得区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激励。
4. 同一项目获得多级奖项的,按最高激励金额给予激励。
三、申报时间
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27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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