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2019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二)发明专利授权后维持年限达7年以上(以授权公告日为起算时间),且截至申报日仍维持有效。
二、资助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件专利一次性1000元激励。
同一单位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时间
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27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9月4日
[ 返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