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2019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二)申请激励的奖励证书须为上一年获得,申请单位应为第一或第二专利权人。
二、资助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以下激励。
(1)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激励。
(2)获得广东省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激励。
(3)获得深圳市专利奖的,给予10万元激励。
(4)同一专利获得多级奖项的,按最高激励金额给予激励。同一单位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时间
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27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9月4日
[ 返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