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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区扶持社区股份公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4〕11号)有关规定,光明区集体资产管理局组织实施了2024年度光明区扶持社区股份公司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经组织社区股份公司申报、街道初核、各相关区直部门复核及提请光明区社区股份公司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定,拟对12个项目予以扶持。现将拟扶持项目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扶持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1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8楼839A办公室。
光明区集体资产管理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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