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2019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依托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
(二)检验检测实验室设在龙岗区。
(三)近两年获得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授予的实验室认可证书。
(四)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正增长。
二、资助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建设投入30%、最高100万元扶持。
三、申报时间
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27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9月4日
[ 返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