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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2019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建设运营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二)有明确的高新技术产业导向。
(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配有高素质的专业化管理团队;实行市场化运作管理,与高端创新资源对接。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运营能力,加速器专职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6人以上。
(四)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其中用于高成长期科技型企业租售的面积2/3以上,未来作为加速器使用期限5年以上,场地具有合法产权,产权关系明晰。
(五)产业服务功能完善,配套服务设施齐全,能够为高成长期科技型企业提供发展空间,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技术平台、投融资平台等深层次专业化服务。
(六)建立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对接机制,优选高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入驻。建立高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准入机制和快速入驻通道。
(七)与加速器紧密合作的服务机构,可为高成长期科技型企业提供资本、信息、咨询、人才、市场、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多方面专业服务。
二、资助标准
经评审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
三、申报时间
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27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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