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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重点产业项目用地供应,进一步规范政策文件相关要求,结合龙华区政府机构职能调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完成了《龙华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项目遴选办法(修订稿)》,并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6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目前征集活动已截止。现就《龙华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项目遴选办法(修订稿)》征求的公众意见反馈如下:
序号 | 意见建议 | 是否采纳 | 有关说明 |
1 | 此次政策修订有何意义? | 采纳并解释说明 | 此次修订将进一步完善重点产业项目遴选门槛,保障公平竞争,并结合龙华区政府机构职能调整,保障项目牵头单位分工合理,从而提高产业遴选效率。 |
2 | 该遴选办法此次修订主要内容是什么? | 采纳并解释说明 | 一是原政策第四条中针对区内企业、区外企业、新成立企业等不同类别意向用地单位关设立了产值/营业收入/营业额/商品销售额、收入法增加值、纳税额等不同的遴选条件,涉嫌违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不给与与本地经营者同等待遇。为保障公平竞争,此次修订主要内容为将该条款予以删除;
二是原政策第十七条项目牵头单位分工中商贸、物流等服务业重点产业项目由区商务局负责,新增金融产业重点产业项目由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新增区住房和建设局依职能负责本行业领域重点产业项目。 |
3 | 建议加快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降低企业申请遴选的门槛,促进更多优质企业扎根龙华发展壮大。 | 采纳并解释说明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积极落实该意见,加快本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推动龙华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 |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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