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前海合作区跨境电商产业扶持资金审核结果的公示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12-12 13:59: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前海规〔2024〕7号)规定,按照《<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指南(2024年)》,我局已完成2023年度前海合作区跨境电商产业扶持资金申报项目的受理及审核工作。经审核,共有8项申报内容审核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

联系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2301室

特此通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2023年度前海合作区跨境电商产业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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