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关于2023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第二批)拟奖励项目公示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12-13 11:48:27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现将2023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第二批)拟奖励项目在深圳市商务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1楼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2023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第二批)拟奖励项目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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