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2023年港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交易额奖励审核结果的公示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12-17 10:41:06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3〕2号),经我局审核,拟对符合2023年港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交易额奖励条件的企业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

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桂湾五路前海大厦T1栋2309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4)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2023年港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交易额奖励拟扶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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