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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监通告〔2024〕200号
为规范深圳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深圳网点”)的建设、管理和评价工作,提升深圳网点的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优化我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布局,构建便民利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依据《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法规规定,我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起草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12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知识产权促进处收,联系电话83070126(邮编:518040),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aonan@mail.amr.sz.gov.cn,并在邮箱标题中注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
相关附件:附件1-2.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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