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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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机构:
一、资助标准和资助范围
对在我区注册成立的B2B(Business-to-Business,企业-企业)综合交易和服务类平台企业、B2C(Business-to-Customer,企业-顾客)平台企业,以及ITM(Interactive Trading Mode,互动交易模式)平台企业,一次性给予其上一年度形成本区经济贡献总额40%、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资助范围为上一年度在我区注册成立的平台型电商企业
二、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被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企业投资建设的B2B、B2C或ITM电子商务平台已投入运营满一年。
三、申报时间
2019年9月10日-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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