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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对种业企业的扶持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16号)《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文件附件3)等相关规定,经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党组会议审定,拟对深圳市农牧实业有限公司给予深圳市中央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种猪生产性能测定项目)资助,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资助计划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单位: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现代农业畜牧业处。
地址:深圳市市民中心C区1118室。
特此通告。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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