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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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机构:
一、资助标准和资助范围
对经认定的跨境电商企业,年交易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年交易额每同比增长10%,给予资助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上一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进行申报。
二、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被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企业拥有自建跨境电商网络交易平台或与第三方跨境电商网络平台合作,且企业通过平台实现交易额占企业营业收入的60%以上。
(四)跨境电商年交易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
三、申报时间
2019年9月10日-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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