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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外资奖励办法》(深前海规〔2024〕3号)、《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4〕23号)有关规定,现下达2023年度前海外资奖励专项扶持资金(第二批)使用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次共计9家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实际经营有关材料通过审核,发放奖励金额5,817万元,由前海产业发展资金安排,本资金为一次性拨付。
二、请各企业按前海管理局有关要求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特此通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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