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留学人员创业配套资助过渡期有关事项的公告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02-09 11:58:5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将于2025年8月6日正式取消《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实施“凤凰英才计划”进一步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2024 年第二次修订版)中第五项留学人员创业配套资助,现对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留学人员创业配套资助实行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为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8月5日24时。

二、2025年8月6日前满足原操作规程申报条件的企业,可按照原操作规程申报、受理,2025年8月6日后将不再受理申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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