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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非遗”项目保护单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为增强我区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发扬和传承好我区的优秀传统文化,有效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的长足发展,《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华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的通知》(深龙华府办规〔2022〕5号),现启动2025年龙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的申报受理工作,请符合条件的“非遗”项目保护单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及时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23日
采取邮寄方式收取申报材料:
(一)邮寄地址: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行政服务中心
(二)联系邮箱:wtjbgs@szlhq.gov.cn
符合《龙华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要求,在龙华区内的“非遗”项目保护单位、“非遗”项目传承人。
(一)申报“非遗”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扶持须提交资料:
1.龙华区“非遗”项目扶持申报表(附件2);
2.龙华区“非遗”项目传承人扶持申报表(附件3)。
(二)申报“非遗”传承保护活动扶持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计划举办“非遗”传承保护活动提交备案材料:龙华区“非遗”传承保护活动扶持备案表(附件4);
2.2024年完成“非遗”传承保护活动的提交验收材料:“非遗”传承活动扶持验收表(附件5)。
(一)申报扶持的时间起点:2024年1月1日;
(二)申报范围及相关具体要求详见《龙华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2月12日
相关附件:附件1-5.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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