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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龙华区工业园区提质增效三年实施方案》(深龙华府〔2023〕48号)文件精神,鼓励园区实施智慧园区改造建设,我局组织开展龙华区智慧园区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材料初审、专家材料评审、专家现场核查,按照评定标准进行评分等程序,最终认定5家园区为龙华区示范智慧园区,2家园区为龙华区优秀智慧园区,现将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信函等方式反馈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须事实清楚,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示负责。对所反映情况,我局将严格保密,认真调查。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工业园2栋605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4日
附件:龙华区智慧园区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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